中国书画家杂志理事会章程

时间:2021-10-07来源: 作者: 点击: 549 次
中国书画家杂志理事会章程(草案)总则 第一条      本理事会定名为“中国书画家杂志社理事会”。理事会是中国书画家杂志社的决策咨

中国书画家杂志理事会章程
(草案)

 

第一条       本理事会定名为“中国书画家杂志社理事会”。理事会是中国书画家杂志社的决策咨询机构。

第二条       办刊宗旨“艺术性、学术性、专业性、群众性”,追求人文化,提升导向性,服务于美术界、书法界、艺术界和广大书画艺术爱好者,以宣传先进文化,秉承优秀传统,强化学术视点,推进当代创作,分析美术现状,交流创作心得,体现时代性、学术性、欣赏性和艺术性。力求办成一个理论与实践、艺术与市场、传统与时代、创作与学习、专家与群众、官方与民间、普及与提高,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互动平台,切实为书画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条       《中国书画家》杂志理事单位,是由各行业关心支持《中国书画家》杂志的,并在业界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和实力,愿意为其杂志发展尽一份责任与力量的企业或个人组成。

第三条    《中国书画家》杂志理事会是其编辑部的智力支持机构和资源协调机构,对杂志编辑思路提供智力支持及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活动提供资源配合。

第四条    《中国书画家》杂志理事会是各理事单位之间沟通信息、整合资源、拓展项目的互助平台,在编辑部的大力支持下,努力为各理事单位服务。

第五条       理事单位由各行业精英及具有一定综合实力的企业构成,协办单位是理事单位的提升。

 

 

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理事单位权益:

1、在《中国书画家》杂志中享有相当数量的赠版,

2、理事单位在《中国书画家》杂志发布广告享受最低折扣的优惠。

3、理事单位名称、标识和地址、电话,每期刊登在杂志理事单位专页位置。

4、《中国书画家》以设计及策划上专业优势,对理事单位提供一些意见及协助,为理事单位量身订做策划推广宣传方案......

5、《中国书画家》将全力维护理事单位的美誉度及品牌形象,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情况下,将运用灵活的方式对其进行全方位的针对性的宣传报道,以配合理事单位的市场推广或企业文化的传播。(如定期可在杂志发表企业负责人访谈文章、形象照片,在杂志上推介理事单位经营特色与业绩,并积极配合开展有意义的社会活动。)

6、《中国书画家》利用各种网络资源对理事单位可提供有价值的各类信息及资源,并提供一些发行上的便利。

7、各协办单位和理事单位作为合作伙伴,可以相互协作,资源共享。并定期参加《中国书画家》组织的项目合作、信息交流、组团考察及休闲娱乐等活动。

8、参加《中国书画家》专题会议,听取编辑部介绍工作情况,对编辑部的工作及行业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

9、每期获赠《中国书画家》杂志10册,或成为定点发行点。

第七条 理事单位义务:

1、积极为《中国书画家》杂志提供展示自我,阐述行业发展趋势的稿源,为《中国书画家》的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2、向《中国书画家》编辑部提供理事会会费:

A.协办单位会员费80000元/年

B常务理事单位会员费40000元/年

C.理事单位会员费20000元/年

D.其他类公司理事单位会员费20000元/年

3、出席理事会年会,积极参加理事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组织

第八条 理事单位产生办法

1、原则:符合条件,自愿加盟,互动双赢,共同发展。

2、步骤:由《中国书画家》杂志向有关单位发出邀请,或企业直接向《中国书画家》编辑部提出申请,经编辑部鉴定、双方协商认可后,签定"理事单位合作协议"

第九条 理事会组织形式

1、理事由理事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

2、理事会任期一年,任期期满后经协商可连任,同时签署新的协议。

3、理事会每年召开年会一次,信息交流及考察活动若干次。理事会年会听取编辑部工作情况及理事会工作报告,对杂志版面建设、选题策划及经营工作提出咨询意见,确定理事会工作方案。

4、理事会办公地点设立在《中国书画家》编辑部内,或另设地点。

第十条  附则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书画家》杂志编辑部

2本章程未尽事宜,另作补充。

 

中国书画家杂志社

                                                                                                 200510 (责任编辑:)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